孟森著的《明朝的歷史(精)》按時間順序對明朝各個時期的史實進行了評述,主要介紹了明史在史學上的地位,以及明開國前后諸事、建文靖難之變、正統(tǒng)土木之變、景泰奪門之變、嘉靖大議禮、萬歷不上朝、天啟亂世、崇禎失國、南明政權更迭等歷史事件,以《明史》考證明朝史事,并引證明人文集、私修史及野史筆記等內容。 孟森(1868—1937),江蘇武進人。政法學者、歷史學家。1901—1904年東渡日本,入東京法政大學學習法律。1905年出任廣西邊防督辦鄭孝胥幕僚。與鄭孝胥在上海參與籌組預備立憲公會,從事立憲和地方自治運動。1908年初,任《預備立憲公會報》主編。同年,入商務印書館工作,接替徐珂為第二任《東方雜志》主編。 在政法方面貢獻卓著。翻譯域外法學著作,著書立說,主編雜志,闡述和宣傳地方法治理論。還積極參政議政,投身立憲和地方運動,向清政府請愿速開國會,積極競選并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和江蘇省咨議局議員。發(fā)表了數(shù)百萬字的政法論文、專著及法學譯著。代表性的著作有《地方自治淺說》《新編法學通論》等,譯著有《日本民法要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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