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不僅能夠被理解為基督宗教內部新的認信形式的產生以及歷史進程中世俗化的開端,而且更能夠被理解為古典法哲學的拓展。他在天主教學術訓練的背景與傳統(tǒng)中提出了獨具特色的“唯獨恩寵”、“唯獨信仰”與“唯獨《圣經》”之神學與哲學思想,探討了自然法與自由概念的來源,將實證法視為上帝介入此間世界的直接表現,在奧古斯丁思想影響下深入分析了俗世政權存在的理由與界限,闡釋了公民所享有的抵抗權及其理由。宗教改革不僅能夠被理解為神圣與世俗合一理念與實踐的終結,而且還能夠被理解為政教分離的真正開端,以至于在歷史學、神學、政治哲學、法學與法理學、國家理論、自然法學說以及政治實踐等方面都具有重大而深遠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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